2016年10月11日下午,自治区公房局土登尼玛局长一行工作组到日喀则市住建局调研公有房屋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副调研员旺拉主持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就日喀则市公有房屋管理基本情况向自治区公房局一行工作组作了专题汇报。一是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公有房屋拆除管理办法》做好公有房屋的拆除审核工作。二是按照《西藏自治区公有房屋维修管理办法》做好公有房屋的维修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全市公有房屋年度统计工作和公有房屋档案管理工作,给上级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公有房屋数据。四是按照《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特别是扎实推进南郊集中点干部职工周转房清理腾退工作。


土登尼玛局长就我市公有房屋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和要求。一是根据《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拆除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日喀则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审批拆除权限。二是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指定专人做好公有房屋统计工作,并对公有房屋统计工作把好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三是要将每年的统计结果形成报告,并报送自治区住建厅公房局及市级有关部门,使其成为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的重要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