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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6-2、44-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5/07/17 1.9w 阅读 283 点赞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藏生环督办〔2024〕2号)要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36-2、44-1)经相关整改牵头单位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表。按照销号流程,现对相关整改措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5日期间以电话(详见附件)等方式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

附件:

1.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6-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44-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销号公示36-2.docx

附件2:销号公示44-1.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