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边境地区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市医保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边境地区民生保障的政策号召,全力推进县级药店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9个边境县(区)共有18个定点零售药店。
市医保局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以“供需平衡、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机制,经过发布公告、制定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实地评估、提交会议、社会公示等环节,将符合条件的边境县(区)医药机构优先审批为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为边境县(区)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