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
政策通知公告

日喀则市医保局关于拟将吉隆口岸医院 纳入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2024/01/31 1.4w 阅读 188 点赞

为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公平竞争,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的要求,以供需平衡、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西藏自治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藏医保〔202318《关于鼓励抵边安居的若干优惠政策(试行)》(藏政办发〔202216号)精神,我局委托吉隆县医保局组织相关专家119日对该医院进行了复审,经2024年第1次局务会审定,现对吉隆口岸医院纳入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131日至26日。

公示期内,对吉隆口岸医院纳入医保定点有疑义的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通讯地址:日喀则市黑龙江中路22号(市医疗保障局403室待遇保障科)

联系方式次旦卓玛  0892-895477013908921819

   真:0892-8954767

特此公示

                      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

                    202413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