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解除鑫誉大药房新宫路店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通知 2023/07/05 1.6w 阅读 466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解除鑫誉大药房新宫路店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通知根据《西藏自治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第五十三条第十七款、《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四条规定,鑫誉大药房新宫路店定点零售药店从2021年8月至今长达18个月都未开通医保刷卡服务,根据协议管理,于2023年6月29日日喀则市医保局第6次局务会审定,解除鑫誉大药房新宫路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