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医药机构的公平竞争,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的要求,以“供需平衡、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近日,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对2023年第一批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的29家医药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
市医疗保障局经过制定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实地评估、提交会议研究、社会公示等环节,将评估合格的阜君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号公园分公司、旭康医药公司仁布路分公司、阜君大药房有限公司甲措雄乡分公司、顺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江孜县玉拓路分店、紫丹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孜县第三分公司、进源医药有限公司日喀则第二分公司、顺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普彰路分店、顺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江孜县英雄路玉妥店8家零售药店纳入至我市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对其余评估不合格的医药机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此次新增8家定点医药机构不仅为我市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了方便,也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日喀则市医保局将继续立足部门职能,将更多质优、价廉、便捷的医药机构纳入至医保定点,切实为我市参保群众提供更好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