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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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
2. 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