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技工院校管理办法(实行)》(藏人社办〔2020〕114号)和《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日人社发〔2025〕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积极探索,拟通过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试点性地开展一批城乡劳动者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与日喀则白朗增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土石方机械操作员短期职业技能培训55人。
(二)与西藏日喀则市格灵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摄影剪辑编辑短期职业技能培训40人。
二、培训对象
有意愿参训,且具备参训条件的全区16周岁以上城乡劳动者(不含财政供养人员)。
三、培训资金
(一)培训资金预算。根据《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日人社发〔2025〕28号)和《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8〕157号)等文件规定,预计所需资金409240元(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从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培训资金支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服务所产生的实操教学期间聘请教师费、食宿费、耗材费,培训后直接转入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账户。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服务所产生的理论教学期间聘请教师费、食宿费、耗材费、后勤保障人员服务补助、以及教材费,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落实。
四、师资及后勤保障人员配备
(一)聘请校内教师。每班安排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4名培训工种相对应的理论教师。
(二)聘请校外教师。一是土石方机械操作员2名实操教师从日喀则白朗增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聘请。二是摄影剪辑编辑职业技能培训2名实操教师从西藏日喀则市格灵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聘请。
(三)后勤保障人员配备。一是理论教学期间,后勤保障人员按需从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调配。二是实操教学期间,日喀则市技工学校安排4名教学管理人员,补贴资金由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落实。其他厨师、帮厨、保洁等后勤保障人员民办培训机构自行安排,所需费用均有民办培训机构自理。
五、培训场地
(一)实操教学场地。由于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实操场地、实训设备,不能满足本职业技能培训工种需求,故按照“确保实操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70%”的政策要求,将实操教学场地按照培训工种,分别设在日喀则白朗增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市格灵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理论教学场地。按照理论课时占总课时的30%比例,将理论教学场地设在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招生。培训招生工作由日喀则白朗增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市格灵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招生对象应符合《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8〕15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
(二)落实考核。培训结束后,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组织结业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做好监督,对考核、鉴定合格人员依规核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评价证书。
(三)抓好就业。培训后就业工作由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负责,应强化培训后岗位推介工作,确保结业后初次就业率(连续就业时间不低于3个月,跟踪就业记录不少于2次) 不得低于40%。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3月20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向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反映。
接待时间:10:00-13:00 15:30-18:30
接待电话:0892-8900139
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
(公共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