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航站招聘消防战斗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日喀则航站现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战斗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消防战斗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自愿从事日喀则和平机场相应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分配,自觉保守工作秘密。
(二)具体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岁(含)至26岁(含)之间,身高168cm(含)以上。
2.取得高中(含)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原因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提供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以上材料扫描后于2020年11月20日12:00前发送至1402164987@qq.com,个人简历中必须附有联系方式,无联系方式视为无效简历。应聘材料需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日喀则航站综合办公室、纪委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通过后,自费进行体检。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由日喀则航站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合同期内表现决定终止或续签合同。
(二)聘用后由日喀则航站相应的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用人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
(三)工资福利按照《民航西藏区局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提供住宿;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日喀则航站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美玲 电话:0892-866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