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提升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推动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7月8日,市住建局召开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工作部署会,市区8家商混企业负责人,市住建局建管科、质安站和桑珠孜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锋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听取了参会商混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运输、质量安全以及行业监管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预拌混凝土是保障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之一,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将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住建部门和商混企业、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过程管理,坚决遏制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商混企业要做好生产运输和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机制,制定落实好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特别是要设立实验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数据分析、质量检测等工作,要科学调配运输车辆,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确保从生产、运输到使用等各阶段预拌混凝土质量。二是商混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据媒体近期相关报道,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商混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继续强化安全责任、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将积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在行业技术规范、强制标准要求、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等方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性竞争、市场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市、县(区)住建部门下一步将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切实保障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不规范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