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施工因设计与审查指南(试行)》《西藏自治区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1: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指南(试行).docx
附件2:西藏自治区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规定.docx
附件3 :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