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促进更好开展医疗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注入“周转活水”,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提供资金保障。日喀则市医保局主动担当,严格审核,近期已完成初审工作,目前1家医疗机构进入复审阶段。
精准测算,统一标准。基金拨付管理办法明确,预付金主要用于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压力,市医保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根据全市基金结余基金情况,核定本年度预付金,统一明确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预付金标准。
严格把关,规范流程。在预付金审核中,市医保局坚持“严准入、强监管”原则,重点核查医疗机构协议履行、财务管理、医保重点工作配合度等核心条件。同时要求医疗机构符合连续12个月无违规处罚,无约谈通报,无债务纠纷,积极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并通过财务风险评估,具备偿还能力。
高效拨付,护航服务。预付金的拨付,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具体实践,既为医疗机构注入发展的“强心剂”,有效破解资金周转难题,也为参保群众享受“一站式”结算提供坚实支撑。市医保局将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细化协议管理条款,推动预拨金制度在规范中提质增效。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确保预付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让医保改革红利更好惠及广大参保群众,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铸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