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计划生育相关医疗需求,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因宫外孕、终止妊娠产生的计划生育费用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保障标准以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作为医保最高包干支付标准,实际费用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据实支付。同时,生育保障领域还推出多项优惠举措,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生育相关负担,城乡居民参保的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范畴,同时生育并发症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生育之前、生育过程中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生育引发各类并发症产生的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规定报销比例予以报销,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生育期间医疗权益。
截至11月6日,全市计划生育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直接结算421人次,累计拨付包干经费265.08万元;城乡生育居民1047人次,累计拨付包干经费212.15万元,政策落地成效逐步显现,有效支撑参保群众计划生育相关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