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将保障群众医疗保障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核心出发点与最终落脚点,积极推动精神分裂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狂躁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等多发常见精神疾病,全面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保障范畴。
针对上述精神疾病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执行“视同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取消起付线门槛,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90%,将大幅降低患者个人医疗负担。在保障办理流程上,患者只需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中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医生诊断,并获取正式诊断文书,即可凭该诊断书前往就诊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当场完成门诊特殊病备案手续,实现“就诊即办、即时享受”。
截至9月15日,全市门诊慢特病保障服务已覆盖大量群众,累计办理人数达19838人次,其中城乡居民参保群体办理16339人次,职工参保群体办理3499人次。从精神障碍患者报销情况来看,全市职工精神障碍患者累计报销338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15.4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2.76万元、大额保险赔付0.84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0.57万元、个人账户支出0.96万元;城乡居民精神障碍患者累计报销852人次,医疗总费用24.33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9.88万元、大病保险赔付0.09万元、医疗救助支出0.67万元、门诊共济账户支出0.52万元,多维度保障体系有效覆盖参保群众。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筑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能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为患者恢复身心健康、回归正常生活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