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局务第6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高起森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全体党员干部及第三方经办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全市医保系统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西藏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内容,吃透政策精神、把准政策要点,确保按政策要求落地落实;二要适时组织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认真解读政策文件,为各定点医药机构后续执行提供明确指引,确保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三要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情况,优化动态管理机制,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市县(区)医保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规范整合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的“项目代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计价说明”“最高限价”和“医保支付类别”;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明码标价等规定,并及时通过LED显示屏、张贴公示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会上,还通报了以往局务会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了各科室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