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有效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5月20日,市医保局组织三家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新增医保定点政策考试暨协议签订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首先组织新增医药机构的负责同志开展医保知识测试,重点了解新增医药机构对医保政策法规、协议管理规定、医保业务等重要知识的掌握情况。随后,市医保局医保中心负责人与医药机构负责人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医药机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支付标准、结算办法、协议考核等内容进行逐项协商谈判。经谈判,新增医药机构一致表示对协议内容无意见,并现场签订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学习医保政策、规范落实医保服务、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纷纷表示要更加严格遵守协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确保医保基金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