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日喀则市医保局根据《日喀则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及8大信用主体实施细则和相关指标体系,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按规定将定点医药机构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各定点医药机构可登录“两定机构融合平台”查看本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1.日喀则市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2.日喀则市定点零售药店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1.日喀则市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xlsx
附件:2.日喀则市定点零售药店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