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规定)〉的通知》(藏人社办〔2016〕507号)精神,为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以“供需平衡、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拟新增11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专家评估、协议谈判,根据协议管理程序,现向社会公示七天,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参保人员对以下11家医药机构进行监督,存在违规的请直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92-8954767 8822495
一、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1、日喀则华济医院(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上海南路14号)
2、皓寺塔朗综合门诊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年木乡胡大村东部318国道南面)
二、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
1、日喀则市益寿康医药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嘎曲门塘路曲美林39号)
2、康晖大药房(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卡热浦东路丹杰林安居商品房11号)
3、远太药房(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林南路矿业小区第四安居国豪南侧)
4、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扎徳路分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徳路洛玛彩林65号)
5、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江孜国防路分公司(日喀则市江孜县国防路湘江缘大厦4-5号)
6、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徳勒林分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徳勒林899号)
7、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扎徳东路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徳东路6号)
8、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雪强路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雪强路岗多林30号)
9、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南路分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上海南路扎西吉彩林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