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
政策通知公告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可申领补贴啦

2021/06/20 1.0w 阅读 102 点赞

一、培养对象

(一)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新招录或转岗等人员;

(二)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正常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学徒的培养目标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初、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通过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系统培养,培养期限为1-2年。

二、补贴标准

按初、中、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分别为4000元、6000元和9000元兑现。培训后未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条件

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且满足一下基本条件:

1.建立完善的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2.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

3.拥有或聘请符合带徒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二)企业申报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藏自治区实施新型学徒制申报表》(一式4份);

2.学徒培养方案;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4.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参保缴费记录;

6.师资证书复印件或师资水平证明。

(三)申领补贴

申领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证书复印件、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四、咨询电话

0892-88387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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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