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9号)第五条规定,现将西藏日喀则市富龙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布。
附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西藏日喀则市富龙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鸿达花园、达热瓦小区、旺达小区内私人房屋装修项目施工拖欠工资案件。
企业名称:西藏日喀则市富龙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40200MA6TCQD6T
法定代表人:罗文富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培社区居委会吉培林4号5栋1号
经查,2020年该公司在桑珠孜区鸿达花园、达热瓦小区、旺达小区内私人房屋装修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冷兴勇、陈国志等17人拖欠工资21.263万元。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社局于2020年11月24日通过微信、手机短信、邮寄和在公司住所地张贴的方式,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并送达了《限期支付民工工资的通知书》,要求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但该公司在限期内未履行支付民工工资的责任。2021年1月25日,桑珠孜区人社局将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1年1月26日立案受理,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罗文富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羁押于看守所。该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我市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影响,现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