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事业保险待遇发放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26号)、《关于开展打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52号)规定,经系统比对,发现韩朋朋,男,2020年6月在日喀则嘉塘嘎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保1个月,于2021年7月线上申请失业补助金,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共6个月在日喀则市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2021年6月起在河南省安阳市开发区同步参保,按照相关规定应主动申请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前期,我们通过平台推送短信告知本人需退还已享受失业补助金(832.5元/月)共4995元,至今未收到回复。请您看到本公告后主动退还涉及资金并及时联系经办部门,否则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办电话: 0892-8835301
账户名称: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
支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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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