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3号)规定,日喀则飞帆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符合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3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通讯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892-8835301。
附件:日喀则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第二批)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