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0年日喀则市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公布

2020/12/14 1.3w 阅读 443 点赞

2020年日喀则市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公布

李家宗,男,汉族,四川省大邑县苏家镇香林村人,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李家宗承包日喀则市武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江孜三大队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武警支队按合同约定将资金拨付至一包老板郭俊,郭俊按照合同约定将相关费用支付给包工头李家宗,李家宗以项目赔钱为由拒不支付民工工资,共计拖欠647935元。2020年10月14日,民工马牙西尼、杨文祥等人到日喀则市人社局进行投诉。经协调,郭俊、李家宗二人各承担50%所拖欠民工工资,每人承担324000元,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于2020年10月14日向郭俊、李家宗二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二人于2020年10月29日前支付32万元,2020年11月14日前将所拖欠民工工资全额付清。10月29日,郭俊按照约定支付16万,李家宗以正在凑钱为由,并承诺11月14日将其本人所承担的民工工资全额支付。11月17日,我局再次通过电话要求李家宗及时向民员工支付剩余工资,并明确告知了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李家宗仍以正在讨债、手里没钱为由就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11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将李家宗传唤至劳动监察科,进行询问并做笔录,承诺11月25日前凑3-5万,12月中旬凑10万,12月底前结清,截止11月26日未兑现其承诺,仍以工程款未拨付、正在讨债为由拒绝支付。12月3日,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再次与李家宗联系,李家宗仍以项目存在争议即将起诉为由,拒绝支付。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李家宗以失联、逃避等方式拒不支付民工工资,情节严重较为恶劣,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日喀则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对李家宗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予以公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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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