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日喀则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全区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总结了2022年工作成绩,分析了新征程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对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城市建设治理、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发展等作出了系列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既压实了住建部门的重大责任,更是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区、市两级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两会”都对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在3月10日上午召开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肖友才常委从加强城镇供暖供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任务很明确,要求很具体,为我们抓好住建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会议认为,进入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已成为人民生活高品质的重要体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抓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领域。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日喀则建设三个方面大有作为。要深刻认识做好住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住建事业的重点工作,坚决扛起做好住建工作的重大责任,全面履行好住建部门职责,坚定信心,担当作为,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区党委三次全会、二届市委九次全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全市住建系统要着力在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住房供给保障、房地产业建筑业提质增效、行业安全持续稳定上下功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日喀则贡献住建力量。
(一)着力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坚持规划先行,大力倡导各县(区)对不适应发展需求的规划进行修编,为发展提供支撑。年内要完成日喀则市海绵城市、节水城市、排水防涝、房地产、老旧小区改造5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年内取得日喀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批复;6月30日前完成樟木、陈塘、日屋、里孜、吉隆等特色小城镇控规、风貌设计规划。
(二)全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今年,全市住建领域重点项目投资任务是43.87亿元,实施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开发等158个项目。一是加强督促项目建设,确保按要求完成固投任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局县级领导包县、周调度、月总结、季通报、年度考核等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三)大力实施供暖供氧工程。一是全力争取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项目试点政策。同时加快实施今年4个县城供暖项目,6个县城供氧项目;二是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村级组织供暖、高海拔学校供暖等工作。
(四)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中明确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地,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二是推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探索区内购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三是围绕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五)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投资1.03亿元,对10个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完善提升配套设施,改善居住条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提升城镇环境综合承载力。一是加快建成运行定日、定结县城污水处理厂,努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并结束我市县城以上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历史。二是加快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尽快结束垃圾处置靠单一填埋的历史。
(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二是申报资金,年内实施504户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村住房安全质量。
(八)扎实实施住房保障工程。大力增加住房保障供给。一是投资3.69亿元,建设公租房1340套、棚户区2041户;二是投资0.6亿元,建设21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尽快完成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任务;三是6月底前,争取建成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实现管理模式由人工统计向智能化、规范化转变。
会议强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围绕项目建设,出实招谋实策,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督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要对中央环保督促整改任务不松手,扎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切实筑牢底线、红线,坚持立标对标达标“三标”工作法,全面查找差距,剖析原因,限时整改,确保住建领域各项目标高品质高效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