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建市管〔2023〕100号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督促房屋市政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落实好《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函〔2022〕225号)以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核
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核查本辖区内的房屋市政项目,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录入关键岗位人员,我厅将通过实名制平台对全区房屋市政项目进行数据对比,对发现的无关键岗位人员项目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从5月1日起,实名制平台将对投资额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市政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信息化考核,对未到岗履职的将考核数据自动推送至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信用管理办法每天按一次进行信用扣分。后期对施工现场岗位人员也将采用信用扣分制督促其到岗履职。
二、严格落实信息化考勤要求
按照《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不少于月施工时间的70%,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不少于月施工时间的40%,加强对施工现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督促力度,整个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综合到岗率不应低于60%。
三、加大履职考核信用结果的应用
对考核动态分进入D级的清出当年建筑市场,对履职不达标的项目,各地住建部门要依法查处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后期,我厅将研究出台投标承诺拟派出人员信用分在招投标中的权重政策,加大对履职考核信用结果的应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管,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督促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对落实不到位的,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的进行挂牌督办。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