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合理录用及科学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 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 号) 及《日喀则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经研究,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7月—2005年7月出生);
5.日喀则籍城镇户口,民族不限;
6.大学生优先录用(需提供毕业证书)。
二、工资待遇
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 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 号) 及《日喀则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
三、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3. 报名地点: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305室;
4.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大学毕业证书(报名人为大学生的才需要)。
四、招录方式
1.招聘人员携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招录地点参加报名及面试;
2.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面试;
3.报名结束后,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
五、其他事项
1. 录用人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相关要求对聘用者进行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 未尽事宜由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