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
政策通知公告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1年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2021/03/08 1.4w 阅读 301 点赞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珠峰城投公司:

结合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按照《日喀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2021〕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病毒在建筑工地传播,更好的保障我市群众及外来务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中出现扩散和蔓延。特印发本通知,请遵照执行。

1.如无必要不宜乘坐国际机场飞机返藏:由于全国近期新冠肺炎主要传染来自境外输入,如无必要从事建筑领域工作的人员不宜乘坐国际机场飞机返藏。

2.建筑工地工人提供健康绿码:根据《日喀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2021〕2号)文件精神,跨省返藏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健康绿码。

3.建筑工地管理人员收集健康码:日喀则市辖区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工地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工地内所有务工人员健康码复印件,并整理成册填写附件1。

4.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管理:一是门卫在接触外来人员时需佩戴口罩。二是所有人员进出工地需要进行人员信息登记,登记表格统一使用附件2。

5.分部分项验收阶段做好疫情防控:一是参加分部分项验收所有人员需佩戴口罩。二是进入施工大门进行一次集中消毒。

6.冬季施工:《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2011)规定,我市本月室外日平均气温未连续5天稳定高于5℃时,建筑工地需要进行混凝土、砂浆、涂料、焊接等专项施工作业,需制定冬季施工专项方案并报日喀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审核,方案未进行审核工地不得施工。

7.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施工工地在施工前需对工地使用的所有起重机械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起重机械主要构件、倾斜角度、电机、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钢丝绳防脱槽装置、夹轨钳、风速仪等设备运转情况,并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8.三级安全教育:对工地内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尤其是冬季施工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施工安全教育,并在开工之后一周内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9.施工项目开工报备:县(区)住建局对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项目立即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工,并以日报表格形式(附件6)报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邮箱,未开工项目说明原因。
邮箱:rkzzjz@126.com,联系人:朗加多杰15208001899。

10.加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办通知要求,我市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可在我局预约疫苗接种,我市建筑企业疫苗预约需注意事项如下:一是企业疫苗预约应在3月30日之前完成附件3、4、5的填写,并报送至建筑市场监管科米玛卓嘎,联系电话:13989927322。二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应督促施工企业如实填写附件3、4、5。三是表格填写应做到公司与项目分开、项目与项目分开,并在表格左上角进行标注。四是受种者年龄为18-59岁之间,有因病情不能接种疫苗的人员在表格后面进行备注。

附件:

1、建筑工地跨省返藏人员疫情防控清单

2、建筑工地人员出入登记表

3、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未接种人员统计表

4、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已接种人员统计表

5、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已接种一针(剂)人员统计表

6、日喀则市2021年疫情常态化管理各县(区)建筑工程项目开复工情况统计表 

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复工复产附件.xls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