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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日喀则市住建局对西藏自治区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解读

2020/10/26 1.5k 阅读 249 点赞

日喀则市住建局对西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解读


 一、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是什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二、什么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底在湖南考察时提出来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精髓。主要是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于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人施策。

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是什么?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四、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五个一批”是什么?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五、西藏脱贫攻坚的“三大主战场”和五类特殊贫困区域分别指哪些区域?

三大主战场包括日喀则市、昌都市、那曲地区。五类特殊贫困区域包括地方病高发区、深山峡谷区、灾害频发区、高寒纯牧区、边境特殊贫困区。

六、农村危房改造在脱贫攻坚中主要发挥什么作用?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明确,到2020年要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解决基本住房安全的一项政策,是实现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中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措施。

 七、脱贫攻坚工作中扶贫、民政、残联、住建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各自责任是什么?

(一)扶贫部门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民政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三)残联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

(四)住建部门对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

八、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哪些人?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C级、D级(房屋危险性等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九、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程序是: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台账;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对台账内的房屋开展危险性评定(A、B、C、D级)。

(三)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实行镇村两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后无异议的C、D级的房屋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逐级上报审核;

十、农村住房危险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农村危房鉴定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的专业人员,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进行鉴定,共划分为4个等级。

(一)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二)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三)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四)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其中,C级和D级危房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造方式,原则上D级危房应原址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

(二)建设方式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政府可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十二、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资金构成。中央根据各地危房改造任务按照一定的标准测算补助资金下达各省。省级财政在加大补助资金投入的基础上,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十三、农村危房改造执行什么建设标准?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是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对改造后房屋应达到的基础、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要求进行了规定。

(二)要求各地区分不同结构类型农房,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解决住房不安全问题、满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要求,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的细化标准和基本安全有保障的一般要求。

(三)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十四、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提供哪些服务?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

(二)以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

(三)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过程指导,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培训技术人员做好竣工验收。

十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资金支付到位。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拨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要足额拨付到户,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十六、农村危房改造怎样验收?

完成危房改造后,农户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初验,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通知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终验,县级住建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性评定。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紧缺县级住建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报告(表)。

十七、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如何管理?

(一)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

(二)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作并保存改造户档案,每户农户的档案包括改造对象认定表、审核审批、工程实施、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

(三)“一户一档”应包含以下内容:

改造申请、档案表、危房鉴定表、审核表、改造方案、改造协议、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材料。

十八、目前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是什么?

2019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宣布我区74个县(区)全部脱贫摘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其中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全区累计完成(2016-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4.36万户危房存量改造任务。

十九、农村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有什么不同?

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本质区别,前者是易地重建,后者原则上是原地重建或加固。具体讲:

(一)政策目标不同。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工程措施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问题;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区位调整、住房改善、后续帮扶等措施,在解决搬迁群众住房不安全问题的同时,从根本上改变搬迁群众原有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二)对象范围不同。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对象主要为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建设内容不同。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对经鉴定为C级和D级的不安全住房进行修缮加固或翻建新建,房屋位置和周边环境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易地扶贫搬迁是在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重新选址建设安置住房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通过一系列后续帮扶措施,使搬迁群众实现稳定脱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不一定是危房。

(四)补助方式不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农户自筹等组成,政府补助按户计算,补助标准根据对象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分类分级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由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低成本信贷资金、群众自筹等组成,补助方式按人计算,补助标准由地方政府在统筹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自筹资金基础上自行确定。此外,在国家层面,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两项工程的牵头部门、政策要求也不相同。

二十、已享受过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能否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从2016年开始,凡已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的建档立卡搬迁贫困人口,不能同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但下述两类情形除外:

(一)已纳入村组整体搬迁实施方案的建档立卡搬迁对象;

(二)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需要整体避让或已鉴定为居住危险区域的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对于2016年以前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但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按照“从严把握、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对象排除标准和范围。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西藏自治区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