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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局务第10次会议

2025/11/06 1.8w 阅读 356 点赞

11月3日,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局务第10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刘卫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全体党员干部及第三方经办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以往局务会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了各科室(中心)关于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研究相关请示事项,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部门协同,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依托大数据监测分析结合现场核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歧视性定价、变相降价等“阴阳价格”行为;二是要严格协议管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警示、暂停医保结算、终止服务协议等措施;三是要督促各定点零售药店立即自查自纠,全面规范明码标价、医保数据上传和刷卡结算流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医保结算提示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强调,市县(区)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相关医保政策。要加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协作联动,整合部门业务数据,实施无军籍退休职工基础信息动态化管理,并按照政策要求,扎实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参保、补缴和报销等事宜,为无军籍退休职工就医提供强有力的医保政策支撑保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