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广大城乡居民: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卡有序发放、广泛使用,切实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区外异地居住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服务解决领卡、用卡不便捷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社保卡使用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因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财监〔2021〕40号)精神,经研究我市开展社保卡“上门办、集中办”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从2022年4月6日起,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牵头,协调银行、公安等部门开展社保卡“上门办、集中办”活动。新申领社保卡需提供资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二代身份证人员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到场可现场采集,本人不在场的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七周岁以下儿童不需要照片。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辖区内体弱病残人员申领、激活社保卡的,均可向属地县(区)人社局申请提供上门服务。
3、18县(区)人社局前期摸底调查的未办理社保卡人员,人社局经办人员可前往合作银行集中统一进行制卡,并派送到未办理社保卡人员手中。
4、新办、补换社保卡时,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发卡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干预,要尊重个人自愿原则。
5、新卡和原卡不属于同一银行的,3个月内只允许持卡人进行一次换卡,换卡时应收回原卡并逐级退回。
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市财字〔2022〕7号)要求,凡属我市社会保障群体的工资、工伤保险费、创业基金等将在2023年通过社保卡发放,请我市公民做好申领、补换卡、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等准备事项。
咨询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0891-6835075
自治区人社厅咨询服务热线:12333
日喀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0892-8826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