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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社保卡“上门办 集中办”服务活动公告

2022/04/01 1.7k 阅读 205 点赞

日喀则市广大城乡居民: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卡有序发放、广泛使用,切实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区外异地居住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服务解决领卡、用卡不便捷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社保卡使用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因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财监〔2021〕40号)精神,经研究我市开展社保卡“上门办、集中办”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从2022年4月6日起,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牵头,协调银行、公安等部门开展社保卡“上门办、集中办”活动。新申领社保卡需提供资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二代身份证人员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到场可现场采集,本人不在场的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七周岁以下儿童不需要照片。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辖区内体弱病残人员申领、激活社保卡的,均可向属地县(区)人社局申请提供上门服务。

    3、18县(区)人社局前期摸底调查的未办理社保卡人员,人社局经办人员可前往合作银行集中统一进行制卡,并派送到未办理社保卡人员手中。

    4、新办、补换社保卡时,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发卡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干预,要尊重个人自愿原则。

    5、新卡和原卡不属于同一银行的,3个月内只允许持卡人进行一次换卡,换卡时应收回原卡并逐级退回。

   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市财字〔2022〕7号)要求,凡属我市社会保障群体的工资、工伤保险费、创业基金等将在2023年通过社保卡发放,请我市公民做好申领、补换卡、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等准备事项。

       咨询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0891-6835075

       自治区人社厅咨询服务热线:12333

       日喀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0892-882634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