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月1日后与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五年内的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吸纳上述毕业生就业的区内各企业。
补贴标准:
与高校毕业生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自治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2019年7月1日起按照当年最低工资的100%),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补贴最长可达5年。
申报所需材料:
(1)补贴资金书面申请,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生活补贴资金花名册》;(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涵、劳动合同、工资明细、社保明细;(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