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
政策通知公告

日喀则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建设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

2020/12/20 9.8k 阅读 270 点赞

各县(市)住建局)(发改委),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C或当天最低气温低于0°C时,应采取必要的冬期施工技术措施来确保工程质量。目前,日喀则地区气温已达到冬季停工要求,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凡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应于10月20日前将冬期施工方案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批,报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方可继续进行冬期施工,并严格落实各项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配制混泥土的各种材料和外加剂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满足工程造成的结构安全要求)。凡未报或按冬期施工方案及相关措施的施工单位,必须在10月20日之前停工。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不执行该通知的有关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日喀则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