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27日,我地区拉孜县县城的某建设项目发生了三死两伤的较大建筑安全事故,地委、行署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地区已成立了“8.27”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将专门调查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为了切实做好我地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故,现就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按照今年自治区、地区两级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地区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责任人,部署相关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研究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做到宣传教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措施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好施工、监理企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各县、市的实际,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确保施工安全。各县、市在认真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基坑开挖、土方施工的检查和监控。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情况,在施工现场要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正在开挖的基坑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倒塌。
2.做好“四口”、“五临边”、脚手架的安全防护。重点检查“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基坑周边、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雨棚、挑檐边、梯段边、屋面楼层、水箱水塔周边,施工电梯、脚手架等与建筑通道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塔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脚手架基础平整、稳定、牢固情况,在大风、大雨等天气后,在排查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后方向继续施工。
3.加强塔吊、龙门吊等机械设备的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塔吊、龙门吊等机械设备各种安全保险、限位是否灵敏,机械设备基础是否设置排水措施,按要求设置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操作人员要做好特征上岗。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重点检查变(配)电室防雨措施,是否采用标准配电箱,在雨后继续施工,首先要检查所有电设施漏电保护器的灵敏程度和线路安全性,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5.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围挡、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是安全状态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临时设施,尤其是边坡、地势低洼处的临时设施排水设施是否畅通,要加强对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形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挡的安全检查,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6.严防火灾发生。针对我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多采用竹胶板做为临时设施材料的实际,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建立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和消防人员的配备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厨房的用火管理,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扑救。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市要认真总结“8.27”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深刻教训,引以为鉴,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并将大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9月10日前 报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绝对的施工安全。要督促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针对各施工场地的特点,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整改。
日喀则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