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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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2018/09/27 6.2k 阅读 305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经一届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决定,再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共计261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96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8项,其他类8项;市农牧局100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7项,市卫生计生委141项,市城乡规划局4项,市国土资源局1项,市发展改革委2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项,市公安局4项,市环境保护局1项。

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下放情况,抓紧做好衔接工作。直接下放至县(区)的,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委托下放至县(区)的,按照“放权不放责”的要求,市级部门要加强对承接单位实施权力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行政职权下放、承接情况,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及时制定和公开流程图。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下放、承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日喀则市市直单位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明细表.docx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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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